风暴潮应急响应标准
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海洋灾害、重大海洋灾害、较大海洋灾害、一般海洋灾害,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应急响应标准(红色)
受热带气旋(包括: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下同)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时,应发布江苏省风暴潮灾害Ⅰ级警报(红色),并启动风暴潮灾害Ⅰ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橙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不含)-80厘米的高潮位时,应发布江苏省风暴潮灾害Ⅱ级警报(橙色),并启动风暴潮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标准(黄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30厘米的高潮位时;或受热带气旋、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同时风暴增水达到120厘米以上时,应发布风暴潮灾害Ⅲ级警报(黄色),并启动风暴潮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标准(蓝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同时风暴增水达到70厘米以上时,应发布江苏省风暴潮灾害Ⅳ级警报(蓝色),并启动江苏省风暴潮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预计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将登陆我省沿海或邻近地区,或在离岸100公里以内(指热带气旋中心位置)转向(或滞留),即使受影响岸段潮位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也应发布江苏省风暴潮灾害Ⅳ级警报(蓝色),并启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风暴潮应对措施建议
蓝色警报:
1、 沿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启动风暴潮灾害蓝色应急响应;
2、 组织渔船、养殖渔排、养殖场等的防御工作;
3、 加固沿海渔业养殖水产设施和渔港设施,做好防潮准备。
黄色警报:
1、 沿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启动风暴潮灾害黄色应急响应;
2、 组织各类船只回港避风,做好养殖水产设施和养殖渔排的维护、加固等防御措施;
3、 加强沿海海堤、水闸等设施的巡查,薄弱地区和危险地区的海堤及时加固除险。
橙色警报:
1、 沿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启动风暴潮灾害橙色应急响应;
2、 组织各类船只回港避风,加固沿海渔业养殖水产设施和渔港设施,相关海上作业人员及时撤离;
3、 关闭沿海危险区域浴场和游乐设施,禁止人员到海边游玩;
4、 加强沿海海堤、水闸等设施的巡查,薄弱地区和危险地区的海堤及时加固除险,必要时,相关人员撤离转移到安全地带。
红色警报:
1、 沿海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启动风暴潮灾害红色应急响应;
2、 及时组织沿海低洼地区和危房户居民转移至安全地带;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和游客撤离危险区域;
3、 关闭沿海危险区域浴场和游乐设施,禁止人员到海边游玩;
4、 渔排、渔船等海上作业人员及时上岸避险。
海浪应急响应标准
海浪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海洋灾害、重大海洋灾害、较大海洋灾害、一般海洋灾害,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应急响应标准(红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近岸受影响海域出现达到或超过6.0米有效波高,应发布江苏省海浪灾害Ⅰ级警报(红色),并启动海浪灾害Ⅰ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橙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近岸受影响海域出现4.5米-6.0米(不含)有效波高,应发布江苏省海浪灾害Ⅱ级警报(橙色),并启动海浪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标准(黄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近岸受影响海域出现3.5米-4.5米(不含)有效波高,应发布江苏省海浪灾害Ⅲ级警报(黄色),并启动海浪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标准(蓝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近岸受影响海域出现2.5米-3.5米(不含)有效波高时,应发布江苏省海浪灾害Ⅳ级警报(蓝色),并启动海浪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海浪应对措施建议
蓝色预警:
1、 沿海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启动海浪灾害蓝色应急响应;
2、 海上生产作业和娱乐休闲活动注意安全;
3. 航行作业船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黄色预警:
1、 沿海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启动海浪灾害黄色应急响应;
2、 停止一切海上娱乐休闲活动;
3、 航行作业船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船舶抛锚、碰撞和搁浅。小渔船要停止作业进港避风,船上人员撤离到岸上;
4、 加固海水养殖设施,海上养殖人员注意安全;
5、 加固防波堤、港口码头、海上作业平台等建筑物。
橙色预警:
1、 沿海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启动海浪灾害橙色应急响应;
2、 停止一切海上娱乐、休闲活动;
3、 航行作业船舶回港避风,防止船舶抛锚、碰撞和搁浅;
4、 加固海水养殖设施,海上养殖人员撤离工作点;
5、 加固防波堤、港口码头、海上作业平台等建筑物,工作人员注意避浪。
红色预警:
1、 沿海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启动海浪灾害红色应急响应;
2、 停止一切海上娱乐休闲活动;
3、 回港避风的船舶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船上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4、 加固海水养殖设施,海上养殖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5、 加固防波堤、港口码头、海上作业平台等建筑设施,工作人员及时转移到岸上安全地带。
海啸应急响应标准
海啸灾害预警报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负责发布,江苏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负责转发。
海啸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海洋灾害、重大海洋灾害、较大海洋灾害、一般海洋灾害,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应急响应标准(红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验潮站出现200厘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时,应发布海啸灾害Ⅰ级警报(红色),并启动海啸灾害Ⅰ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橙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验潮站出现150厘米-2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应发布海啸灾害Ⅱ级警报(橙色),并启动海啸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标准(黄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验潮站出现100厘米-15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应发布海啸灾害Ⅲ级警报(黄色),并启动海啸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标准(蓝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验潮站出现50厘米-100厘米海啸波高时,应发布海啸灾害Ⅳ级警报(蓝色),并启动海啸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海啸应对措施建议
1、 沿海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启动海啸灾害应急响应.
2、 停止一切水上和岸边活动,所有人员撤离沙滩及沿岸低洼地区;
3、 已经返港的小船不能再开到深水区。船上人员立即离开船只并迅速跑往高处;
4、 航行、作业在深水区的船舶切勿驶向沿岸或浅水区;
5、 相关人员应当一直呆在安全区域内,直到有关职能机构发布解除警报的信号为止。